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114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請有意願申請計畫之教師,於1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班前,檢附計畫應備文件(如附加檔案)送本組彙整後,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二、茲摘錄就業學程補助計畫相關內容供參(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大專就業學程計畫分為2種模式:"A.實務學程"及"B.訓練學程"(二模式擇一辦理),此二種模式皆包含"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
A.實務學程
1.實務課程(162小時)+勞動法令(6小時)+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總計488小時。
2.一班學員至少15人。
3. 訓練人數不得逾工作崗位訓練單位所僱用員工人數百分之二十五。
3. 勞動部補助辦理訓練之經費(80萬元),以每一計畫所需經費百分之九十為上限,其餘由申請補助單位自籌。
B.訓練學程
1.關鍵就業力課程(48小時)+勞動法令(6小時)+工作崗位訓練(320小時)= 總計374小時。
2.一班學員至少15人。
3. 訓練人數不得逾工作崗位訓練單位所僱用員工人數百分之二十五。。
4. 勞動部補助辦理訓練之經費(30萬元),以每一計畫所需經費百分之九十為上限,其餘由申請補助單位自籌。
另外,不論是實務課程(外加課程)、關鍵就業力課程(外加課程)及工作崗位訓練(可與系上實習課程結合)皆可視學校要求,認列或不認列學分(或實習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