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須經系所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4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實習期間:114年7~8月,須完成至少160小時之實習工作。
二、實習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公告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截止。
四、轉知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並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再提出申請,並將申請書逕送貴系審核(需加蓋系所印章)。
五、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6日(五)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博物館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4年5月18日(日)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博物館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4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六、請各系所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七、檢附實習簡章、實習單位名冊暨工作說明、申請書各1份。
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臺南市立博物館公共服務組曾小姐電話:06-2136207 E-mail:tzujung7471@gmail.com 地址:700011臺南市中西區開山路1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