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須經系所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115年度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實習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以上(含研究所)之在學生。
二、實習期間:
(一)實習生原則須於7月1日或8月1日報到,並統一於7月1日受訓(如遇假日順延)。
(二)實習生出勤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7:30;惟配合該處業務需求,如安排實習生星期六、日出勤,可擇日請休。
三、實習生為義務性質,該處不支給任何報酬(薪資、保險和津貼)。
四、實習需求名額:研究典藏組3名、展覽企劃組8名。
五、申請時間:即日至115年4月30日止。
六、有意願申請實習之學生須經系所確認該實習與專業領域相關:
(一)請填寫「學生參加公部門實習申請表」及「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履歷自傳、實習計畫)」,經系所審核通過後於115年4月17日(五)前逕送職涯輔導組統一函送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提出申請。
(二)請各系所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要點第二點(二)之規定辦理。
七、檢附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受理學生暑期實習作業要點(含實習申請表、實習評量表)、暑期實習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