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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114年度大學院校學生實習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14年5月31日止)

本實習方案依教育部規定,須搭配各系所開設之實習課程

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為辦理114年度大學院校學生實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實習對象:

(一)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學系相關系所三年級以上在校生。

(二)實習學生應修畢課程: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或相關課程)、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以及至少一門青少年相關課程(青少年社會工作、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青少年心理學、少年事件處理法、矯治社會工作等)共計6門課程。

二、申請與實習時間:

(一)申請時間:自公告起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每年以官網公告時間為準。

(二)實習期間:9月至1月期中實習

(三)時數規定:不得低於200小時或32個工作日。

三、招收人數:1名。

四、申請方式:欲申請實習之學生需經系所確認該實習是否符合系所實習課程之規定再提出申請,並請貴系於114年5月26日前將申請表、在校成績單及相關資料。逕送本組統一函送至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

五、請各系所依本校校外實習課程實施辧法及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六、檢附114年度大學院校學生實習計畫書1份,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吳少年輔導員,聯絡電話:02-22665750分機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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