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桃園市立美術館111年暑期實習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111年6月17日截止)

桃園市立美術館為促進美術館與學術機構的專業結合提供111年暑期實習機會,相關資訊如下:

一、實習對象:對美術館展覽規劃、教育推廣、研究典藏及經營管理等相關實務訓練有興趣之在學生,得向該館提出申請。

二、實習時間:111年7月11日(一)至111年9月4日(日)。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6月17日(一)止。欲申請實習之學生請填寫申請書乙份,並備齊下述資料:

(一)就讀學校(含系所)之公函申請或推薦函一封(二項擇一)。

(二)自傳(500字內)。

(三)實習計劃書(述明在學所學與預定學習之本館實務之關係以及實習目標,限800至1,000字左右)。

(四)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獎懲資料。

(五)歷年成績單、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1吋半身照片2張。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網址:https://event.culture.tw/TMOFA/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20032。

(二)報名資料繳交說明:申請表請於報名時上傳系統,其他紙本資料請於111年6月17日前寄送至桃園市立美術館(334027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曹先生收),信封封面請備註:《桃園市立美術館實習生申請》。

六、請各系所依本校「學生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

七、檢附桃園市立美術館111年暑期實習申請表、學生實習作業要點。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