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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14年度獎學就業計畫甄選,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114年4月30日止)

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提供114年度獎學就業計畫甄選,相關甄試訊息如下:

一、報名日期:114410日起至114430日止。

、錄取名額:高雄地區3名(造船類科、航運技術類科、政風類科)、花蓮地區1名(輪機類科)。

三、對象:就讀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下均含四技、二技等院校)三年級在學學生,且非屬在職進修或就讀專班者,大學畢業後志願前來本公司服務。

四、申請資格條件:

(一)大學三年級第1學期操行成績達80分(或A-)以上,且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或B-)以上或名次在班級排名前50%者。曾參加各該校辦理與國外或大陸之大學交換學生計畫者,學期成績應經原學校承認並取得換算成績(以下成績同),始予採計。

(二)畢業後除義務役之兵役外,無其他兵役服務義務,且不得選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志願役。

(三)未受領其他畢業後服務義務之獎學金者。

(四)大學期間未受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

五、報名方式及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報名方式:

1、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並檢附各項應備文件影本,於指定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辦理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人請務必詳閱計畫內容,報名資料一經寄送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3、申請人寄出表件前自行確認應繳表件是否齊全,本公司不另行通知補齊表件。若有補件資料亦以報名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接受補件。

(二)應備文件:

1、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2、大學三年級第1學期成績單:須載明學業成績、操行成績;另檢附學校出具名次在班上前50%以內之證明文件。

3、在學期間獎懲紀錄文件。

4、自傳。

5、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年滿18歲者無須檢附)。

6、外語能力證明文件(非必備文件,此為加分項目,至多採計1項):於報名截止日前5年內,取得「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英語檢測標準對照表」或「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除英語之外其他語言檢測標準對照表」各類外語檢定資格者,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英語檢定資格者,筆試總成績加5%。

7、其他(包含專業證照、作品集、得獎紀錄等專業表現相關證明文件)。

六、詳細計畫內容及報名資訊請參閱本公司官網(www.tipcmarine.com.tw)-動態消息-最新消息。

七、若有未盡事宜,歡迎洽詢人資科聯絡人:(07)5331199轉1632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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