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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開始,115年4月1日~115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開始請證照符合資格之學生們上網登錄已取得之證照資料,並進行審核:

  1. 114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 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3. 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14年5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4. 證照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B362學生證照管理」登錄相關資料及上傳證照影本,並經系辦審核通過後方可至「B363證照獎勵管理」申請。

  5. 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各系(所)專業證照獎勵標準表學生證照管理及證照獎勵管理系統操作手冊(學生)

  6. 有關各系證照之申請及獎勵可洽詢各系辦或本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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