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團體保險
【教育部115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
一、得標/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3458403)(招標案號:LP5-115011)。
二、契約有效期限:自115年08月01日00時 至116年07月31日24時止。
三、保險範圍及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僱傭關係」版本者→工作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之實習學生。)
- 學校與合作機構簽訂的合約書為「非僱傭關係」版本者→一般型(定義:於實習期間全程未從事學習訓練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且不適用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實習契約之實習學生。)
★工作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一般型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4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20萬至4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10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E. 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增額保障: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E項目保險期間內合計最高給付10萬元。
四、保費對象:教育部所轄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課程修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五、保費期間: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六、保費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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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期間 |
工作型 |
一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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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個月 |
382元 |
6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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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月 |
363元 |
6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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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月 |
344元 |
60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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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月 |
325元 |
56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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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 |
306元 |
5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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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月 |
287元 |
50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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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 |
248元 |
4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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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月 |
210元 |
3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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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 |
172元 |
3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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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 |
134元 |
2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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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 |
96元 |
1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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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含不滿1個月) |
57元 |
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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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 |
19元 |
33元 |
七、投保/加退保文件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 (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八、分區聯絡窗口:(南區) 莊先生(02)2507-5335分機68331。
九、有關投保之重要公告、投保流程、投保應備文件、作業手冊,詳見該公司官網「新光產物保險「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專區。
十、特別提醒:
(一)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未滿5人之系所若保險期間相同可考慮併單(收據只有一張),或另找條件相同之保險公司(教育部函示)。
(二)加退保無人數限制,但退保後仍應維持最低人數5人,未滿5人該保單即失效。
(三)國際生修習實習課程亦可承保,請檢附居留證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