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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團體保險

 

【教育部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案】

一、得標/立約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3458403)(招標案號:LP5-114026)。

二、契約有效期限: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三、保障範圍及內容:

(一)傷害保險 (失能或死亡):每人最高理賠金額 新臺幣200萬元。 (失能部分按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辦理,詳保單條款 )

(二)傷害醫療 (含門診實支付及傷害住院病房給每日新臺幣1000元):每人最高理賠金額新臺幣5萬元。

四、保費得標金額:每人新臺幣452元(一年期),未滿一年之計費標準請參閱該公司網頁

五、投保/加退保文件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 (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六、分區聯絡窗口(第二區) 吳小姐(02)2507-5335分機899。

七、有關投保之重要公告投保流程投保應備文件作業手冊,詳見該公司官網👉👉新光產物保險「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專區

八、特別提醒:

(一)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未滿5人之系所若保險期間相同可考慮併單(收據只有一張),或另找條件相同之保險公司(教育部函示)。

(二)加退保無人數限制,但退保後仍應維持最低人數5人,未滿5人該保單即失效

(三)國際生修習實習課程亦可承保,請檢附居留證影本。